獎助學金-Scholarship
減免僑生新生、港澳生新生及新南向國家之外國學生新生學雜費及校內住宿費實施辦法
為鼓勵優秀之僑生、港澳生及來自新南向國家之外國學生申讀本校,並減輕其經濟負擔,特提供僑生新生、港澳生新生、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新生及來自新南向國家之外國學生新生學雜費及校內住宿費之減免,減免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學雜費減免:
- 提供新生入學第一、二學年學雜費,每學期減免 15,000 元整。
- 國際專修部華語先修生之學雜費減免為其華語先修期間及升入正式學制第一年,共計兩學年,收費標準依前項規定辦理。
- 僑務委員會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新生入學第一、二學年學雜費,依各系科學雜費收費標準扣除政府直接補助學生後之學費及雜費,每學期減半。
二、為確保學生良好出勤及學習態度,若前學期曠課超過 30 節(含)以上,當學期學校不提供學雜費減免。
新南向國家包含:
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
法規依據(詳細資訊): 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僑生、港澳生、外籍生及國際學生產學合作專班學生學雜費減免實施辦法